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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执照丢失公示及注销流程

发布时间:2023-12-18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个体执照丢失公示及注销流程
个体执照丢失公示及注销流程

一、作废声明流程--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作废声明
1、百度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点击进入,网址: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 gsxt.gov.cn/index.html,点击“企业信息填报”

2、 选择河北

3、选择个体户,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及登录密码登录

4、点击“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”

5、选择“是否正副本”,“营业执照副本编号”为“1-1”,点击“保存并公示”

6、等1个工作日以后再次进入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,点击“信息公告”

7、选择“营业执照作废声明”

8、输入店铺名称,选择“河北”,点击“查询”

9、右键点击“打印”

办理遗失公告完成后,办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打印出来的遗失公告办理营业执照补办

如果要注销,还需额外携带税务机关出具的“清税或者未涉税证明”,到当地办理大厅窗口办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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